12.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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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6 / 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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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p. 29 - 74
宋史鉤沉(下)
Analytical Studies on the Historical Events of the Sung Dynasty (Ⅱ)
作者
林瑞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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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)
林瑞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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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
中文摘要
〈宋史鉤沉〉共有上下兩篇,本文為〈宋史鉤沉〉下篇,討論宋代重要史事五則。此五則為:儂智高之亂、熙寧變法、新法之阻力、徽宗政治、北宋之亡。其中以新法始末佔全文篇幅大半。皇祐四年四月,廣源州溪峒蠻酋儂智高反。皇祐五年正月,為樞密副使狄青所平。熙寧二年二月,富弼為相,王安石為參知政事。十月,弼罷,以左僕射同平章事武寧節度使判亳州。熙寧二年,復入為相。王安石既為參知政事,議變法理財,與神宗意合。安石議論高奇,能以辯博濟其說,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,於是上萬言書,極言當世之務,神宗乃委以變法之任。新法既行,當世名彥如韓琦、富弼、文彥博、歐陽修、范純仁、司馬光等皆起而反對。新法法意本甚完美,然推行不當亦不免有流弊。新法反對者雖眾,而始終堅持不移者則為司馬光。光於新法之中,尤反對青苗、免役二法之斂錢。司馬光之所以反對官斂民錢,與其出身之經濟環境有關。蓋北方貧困,民間乏錢,非若江南之富庶,故反對募役者多北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