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.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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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6 / 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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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p. 95 - 164
英國濟貧法的演變(1601~1834)
The Evolution of English Poor Law, 1601-1834
作者
張秀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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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)
張秀蓉
*
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
中文摘要
在二十世紀,資本主義國家通常將解決窮人問題納入社會福利政策之中。英國是實行社會福利政策的先進國家之一,它在解決窮人問題方面,尤其有悠久的歷史。本文目的是從社會經濟改變的角度來探討英國社會福利政策的前身─濟貧法(Poor Law)之發展。英國的濟貧法,有所謂舊濟貧法(The Old Poor Law)與新濟貧法(The New Poor Law)。其分界點即一八三四年頒佈的修正法令。本文是在研究舊濟貧法的發展以及走向新濟貧法之頒佈過程。一八三四年開始屬於新濟貧法時期,以後在政策的原則上沒有大的改變,直到二十世紀初社會福利政策推行,才算進入另一階段。本文研究範圍,為方便起見限於英格蘭與威爾斯地區。文中所指的窮人,是需要他人或特殊機構幫助維生之人。英國從一六○一年政府正式負起濟貧責任,到一八三四年止,兩百多年的發展中,英國社會經濟也經歷了重要改變,這些改變自然影響人們對貧窮及窮人的態度,也影響了濟貧政策的內容。如對具有工作能力者的救濟政策,由一七二二年工作屋的戶內救濟,到一七八二年開始的戶外救濟,到一七九五年津貼制度,都可以說是為應社會經濟變遷的一種反應。英國濟貧法有悠久的歷史,在這兩百多年中的發展,幾乎有關窮人問題的解決辦法,及各種政策的流弊都可看到。濟貧法在這兩百多年當中,是了解當時經濟社會變遷的重要關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