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11
/
1984 / 11
/
pp. 139 - 170
宋代以絲織品作為賦稅的收入與支出情形
The Collection of Silk Goods as Internal Revenue and Their Expenditure in the Sung Dynasty
作者
趙雅書
*
(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)
趙雅書
*
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
中文摘要
絲織品作為賦入,為時已古。宋代採「二稅法」,源自唐代「兩稅」,但折色與本色是併納的,歲賦之物除穀外,就以布帛為最大宗。納正賦與附加稅多以絹、米計算。唐代後期的「兩稅法」已較前期「租庸調」重,宋代「二稅法」又重於唐代「兩稅」。因此賦入方面,宋代絲織品遠超過唐代。南宋絲織品賦入數量又比北宋多。宋代政府以絲織品作為賦入,主要用途有五種:一、軍人衣料。這是官方賦入絲織品最大支出。二、恩賞、賜物、郊祀、聖節(天子生日)。三、官員俸祿。四、糧草市糴。遼與西夏邊境軍隊需要糧食與草料,本錢即透過賦入的絲織品取得。五、歲幣、歲賜。北宋歲幣與歲賜對象是遼與西夏,南宋是金。兩宋絲織業十分發達,宋代絲織品的賦稅收入與支出數額十分龐大,支出方面又超出正常賦入,如何平衡收支,變成財政上一大難題,於是轉求雜稅的收入來彌補。本文僅以官方用途為主,若計入民間自家消費及為商品而織造者,則宋代絲織品生產總數,遠超過估計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