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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0 / 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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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p. 231 - 266
明代的私鹽
Salt Smuggling during the Ming Period
作者
徐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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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)
徐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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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
中文摘要
明朝政府自建國以後便實行官鹽專賣制度。為維持官鹽的暢銷,以保證專賣的收益,政府嚴密地控制鹽的生產與流通,來防止私鹽的透漏。明初鹽務制度與組織較為健全,官鹽暢銷,私鹽雖未絕跡,但數量不大。其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,政府對生產和流通過程的控制日漸減弱,加上鹽務組織、制度本身的缺點,在綱紀日漸廢弛的情形下,越來越顯著。以致那些稽查私鹽、防止私鹽的制度,不能發揮效用。因此私鹽日行,官鹽日滯。明朝鹽專賣收入,每年約有百萬兩,占戶部歲入百分之四十,鹽政崩潰,私鹽盛行,勢必嚴重影響國家財政的收入,導致政權的危機。本文旨在分析私鹽的種類,說明私鹽盛行的原因及其與鹽政崩潰的關係,並探討鹽政崩潰對明代後期財政危機的影響。由本文可知,明代後期,政府以增加鹽課為挽救財政危機的主要手段。不幸,增加鹽課的結果,使官鹽價愈來愈高。官鹽價愈高,愈不能敵私鹽的侵銷。加以鹽務機關,在明末政風敗壞與效率低落的影響下,其緝私組織完全僵化而不能發生作用,於是私鹽大為盛行。明末私鹽盛行,官鹽滯銷。官鹽滯銷,則鹽課虧欠,收入減少,遂使主要靠鹽課供給的邊軍餉額,發生嚴重的短缺現象,而且情形日益嚴重。邊餉的普遍積欠,再加上軍官的剋扣,邊軍困苦非常。軍人生活無著,於是聚眾叛變。這些叛兵,由於素有訓練,挾有武器,遂成為推翻明朝的流寇主力,與流亡的飢民結合,匯成一股洪流,沖翻了明朝的統治。